31. 日本統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曾公布實施「臺灣米穀輸出管理令」,內容:為達成臺灣對帝國全體經 濟所特有的產業使命,島內重要產業必須調整,臺灣米的輸出有必要併入臺灣總督府管理。繼 米穀管制後,總督府也公布「臺灣糖業令」,開始插手管制製糖會社的經營。總督府公布這兩條 法令的背景應是:
(A)1901年為推行新式製糖管制會社
(B)1925年為避免米糖相剋管控原料
(C)1929年因應經濟大恐慌自籌財源
(D)1939年提升總戰力實施戰時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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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 B(205), C(15), D(206), E(0) #161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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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4148
日本在太平洋戰爭以前對他們的米糧深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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