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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64710 |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各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64710

年份:106年

科目: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2 針對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比較與說明,下列何者正確?
(A)兩者之大法官人數皆為 9 人
(B)兩者之大法官任期皆為 9 年
(C)兩者之大法官皆由國會選舉產生
(D)兩者都有權宣告國會所通過的法律是否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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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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