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憲法
>
94年 - 9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22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22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3122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32.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該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十日內發還。下列何者為保證金發還之條件?
(A)得票數至少應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
(B)得票數至少應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
(C)得票數至少應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三
(D)得票數至少應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