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何者不屬於要取得清潔生產符合性判定之標準? (A) 危害物質管制措施指標之得分不得低於其配分之50% (B) 核心指標得分取得45分以上 (C) 核心指標得0分者不得超過3項 (D) 清潔生產評核總得分取得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