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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雇用人員甄試: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73310 | 科目:A.火災學概要、B.消防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雇用人員甄試: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73310

年份:107年

科目:A.火災學概要、B.消防法規

32. 未依規定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經複查仍不合規定,依「消防法」可處罰鍰新 台幣:
(A)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B)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
(D)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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