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9 階-事務員-法務:商事法概要#119033 | 科目: 商事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9 階-事務員-法務:商事法概要#119033

年份:113年

科目: 商事法

32. 甲簽出發票地在高雄市,付款地在台中市之支票,則依票據法規定,甲之付款提示期限是在發票日後多久?
(A)十五日
(B)七日
(C)一個月
(D)二個月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042060
未解鎖
(A) 十五日法規名稱:    票據法第...
(共 1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