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法規之變更,如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依司法院釋字第 525 號解釋,其法律效果不包括:
(A)合理補救措施的採行
(B)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
(C)減輕人民之損害
(D)應維持人民在法規施行變更前已取得之一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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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819), C(594), D(6298), E(0) #682487

詳解 (共 8 筆)

#956503
錯在取得之"一切"利益,有些新法規禁止的還是會把它取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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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929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25

解釋爭點:銓敘部就後備軍人轉任公職 停止優待之函釋違憲?

解釋文: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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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362

下列何者於法規變動時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A)該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施行期間屆滿而停止法規之適用 
(B)主觀之願望、期待而未表現已生信賴之事實 
(C)該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 
(D)依舊法規之重要要件已經具備,未具備之要件當事人繼續施以努力而有實現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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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5364

13. 對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作成行政處分者,其信賴仍值得保護 
(B)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所有法律及法規命令均應向後生效,不得溯及既往 
(C)違法之授益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符合信賴保護之要件,其補償請求權並無時效之限制 
(D)解釋性或裁量性行政規則之廢止或變更,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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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49

行政法上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是: 
(A)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 
(B)給予人民合理賠償 
(C)給予行政機關視個案情況選擇維持信賴表現之一切既有狀態或給予人民合理賠償 
(D)客觀比較維持信賴表現既有狀態下人民所有之信賴利益與除去信賴基礎後所創造公益之大小,以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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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6459
回歸最根本,法規變更之目的就是要取消、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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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9088
26 關於行政法規之廢止與信賴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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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6541

信賴保護並非「保障所有既得利益永遠不變」,法律會隨時代修正,不能因為過去有利益就要求法令永遠不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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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106
未解鎖
釋字第 525 號解釋 行政法規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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