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臨時開庭,係指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定期或不定期在管轄區域內,利用私人辦公處所開庭
(B)臨時開庭期間,所需辦理審判、行政人員,除視情形得由當地借用機關有關人員兼辦外,應由各法院院長就該院現有編制員額統籌調配
(C)臨時開庭期間,需用之傳票、拘票、押票、搜索票、收容書、留置票、提票、還押票、歸案證明書或其他例行公文用紙,由各法院於開庭時蓋印信發交
(D)臨時開庭期間應行收受之法收款,得由法官全額收取,做為法官開庭之酬勞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A)私人 → 自有(C)於開庭時蓋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