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即使在開會休息時間,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對外亦不負責任
(B)因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仍應經地方議會或代表會之同意,方可逮捕或拘禁
(C)於議會或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要求向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或各單位主管就其執掌業務,進行業務質詢
(D)於開會期間,可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7), B(341), C(22), D(63), E(0) #3183651

詳解 (共 6 筆)

#6027585
地方制度法第51 條 (禁止逮捕或拘禁及...
(共 1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085042
D選項應該也錯,
 於開會期間,可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
依民意代表費用支給補助條列第4條:
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之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其中並無包括研究費。
研究費為按月支給>>補助條例第3條
10
0
#6461741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權利之敘述錯誤(A) 即...
(共 60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6224696


6704d64d913ed.jpg

0
0
#7273811
正確選項為 (B) 因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仍應經地方議會或代表會之同意,方可逮捕或拘禁
ㅤㅤ
ㅤㅤ
解釋
地方民意代表(如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享有言論免責權與人身自由之保障,但其人身自由的保障(僅限於「逮捕」或「拘禁」)並非毫無限制。
  • 人身自由之保障: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0條(直轄市議員準用)及第83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在「會議進行中」,非經地方議會或代表會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但現行犯,不在此限。
  • 違規肇事屬現行犯: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處理,通常構成現行犯要件,警察可立即逮捕或處理,不需經議會或代表會同意。
  • 言論免責權:地方民意代表在會議有關事項的言論或表決,對外不負責任,即使在開會休息時間,只要與會議事項相關,此項權利依然適用。
  • 支領費用:地方民意代表在開會期間,可依法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等相關費用。 
ㅤㅤ
為什麼其他選項是正確的
  • (A) 即使在開會休息時間,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對外亦不負責任:這是正確的,屬於言論免責權的保障範圍。
  • (C) 於議會或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要求向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或各單位主管就其執掌業務,進行業務質詢:這是正確的,質詢是地方民意代表的重要職權之一。
  • (D) 於開會期間,可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這是正確的,相關費用支給有法律依據。 
0
0
#6517973
地制法第51條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之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ㅤㅤ
(B) 開車違規不是"現行犯"、"通緝犯",因此B選項是錯誤的。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658590
未解鎖
地方制度法第51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
(共 1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私人筆記#6580730
未解鎖
A地方制度法 第 50 條 (言論免責權...
(共 6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