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一份文書 指出:「政 府曾發布 命令,教 導大家崇 敬諸神,卻使基督 教徒陷於 危險 和 苦難之中 ,甚至有 人喪失性 命,許多 人至今不 能公開參 加他們的 宗教活動 。我 們 應本著寬 大宗旨, 開恩處理 這件事。 今後,他 們可以自 由表達想 法,不受 干擾地 自由集會 ,但得尊 敬法律和 政府。」 這份文書 是:
(A)君士坦 丁發布的 米蘭詔令
(B)英國約 翰王公布 的大憲章
(C)拿破崙 頒行的拿 破崙法典
(D)聯合國 公布 的世 界人權宣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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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3), B(25), C(18), D(18), E(0) #15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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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9904
"米蘭詔令"4世紀初宣布基督教為合法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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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4310
米蘭敕令 (313年)
君士坦丁大帝頒布,賦予基督教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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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洛尼卡敕令 (380年)
由狄奧多西一世,確立「尼西亞基督教」為羅馬帝國的唯一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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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敕令 (1598年)
法國國王亨利四世頒布,終結法國宗教戰爭,允許新教徒(胡格諾派)在法享有信仰自由與公民權利,是歐洲宗教寬容的早期重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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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丹白露敕令 (1685年)
路易十四廢除《南特敕令》,宣佈新教非法,導致大量胡格諾教徒被迫逃離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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