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是要釐清思覺失調與自閉症的重點?
(A)固執程度
(B)認知程度
(C)初現年齡
(D)與人的關係
統計: A(270), B(64), C(859), D(336), E(0) #1613194
詳解 (共 6 筆)
思覺失調症之診斷準則(美國精神醫學會頒佈DSM-5診斷準則)
診斷準則表
A.特癥性症狀
下列五項中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每一項出現時期至少一個月(若被成功地治療,時期可稍短),且其出現佔有相當高的時間比例:
【症狀項目中,至少有一項必須為(1)、(2)或(3)】
(1) 妄想
(2) 幻覺
(3) 胡言亂語(如時常表現語言離題、脫軌或前後不連貫)
(4) 整體上混亂(disorganized)或僵直(catatonic)的行為
(5) 負性症狀(negative symptoms)【如情感表現平板(affective flattening)、貧語症(alogia)、或動機降低(avol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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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社會/職業功能障礙
自從疾病開始發作後,病程中有相當高比例的時間,其主要功能領域,如工作、人際關係、自我照顧等,有一種或一種以上領域的功能明顯低於發病前的水準(若發病是在兒童期或青少年期,無法達到預期的人際關係、學業、或職業成就的水準)。
n
C.總時期
連續有病癥的時期至少延續六個月,此六個月時期內必須至少有一個月時期(若被成功地治療,則可更短)其症狀符合準則A(即活躍期症狀),此六個月並可包含前驅症狀或殘餘症狀的時期。在這些前驅期或殘餘期內,此障礙的病癥可能只表現負性症狀、或兩種或兩種以上符合準則A但以較弱化的形式(attenuatedn form)表現的症狀(如古怪的信念、不尋常的知覺經驗)。
D.分裂情感性疾患及情感性疾患的排除條款
基於下列兩項之一,已可排除分裂情感性疾患及伴隨精神病性特徵之情感性疾患的診斷。這兩項是:(1)活躍期症狀不曾與鬱症發作、躁症發作、或混合發作同時出現(2)若在活躍期症狀出現時曾發生情緒障礙症狀,其情緒障礙症狀總發作期間,相對於包含活躍期及殘餘期的生病總時期而言甚為短暫。
E.物質使用/一般身體病況的排除條款
此障礙並非由於某種物質使用(如:藥物濫用、臨床用藥)或一般身體病況的直接生理效應所造成。
F.與自閉症類群障礙症的關係
若有自閉症類群障礙症或童年期發作的溝通障礙的病史者,僅若明顯的妄想或幻覺存在至少一個月(若被成功地治療,則可更短),才可下思覺失調症的額外診斷。
高中時期易出現 躁鬱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