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環境基本法第 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 如果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A)科技 (B)社會 (C)經濟 (D)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