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日前發生震驚社會之列車殺警命案,該案例中當事嫌犯未經允許攜帶具危險性之刀械 乘車,依照鐵路法規定其罰金範圍為?
(A)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B)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D)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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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5), B(1880), C(143), D(873), E(0) #2047939

詳解 (共 3 筆)

#351515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
二、未經允許,
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
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
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
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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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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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
二、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告知或告知不
實而託運危險物品。
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
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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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8168
鐵路法 第68條之1(罰則)﹝1﹞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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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5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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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未經允許攜帶危險刀械乘車罰金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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