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關於民法規定自己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本人許諾,得自己代理
(B)專為履行債務,得自己代理
(C)自己代理即雙方代理
(D)原則上禁止自己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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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7), B(335), C(2271), D(516), E(0) #2571791
統計: A(257), B(335), C(2271), D(516), E(0) #2571791
詳解 (共 6 筆)
#4469197
民法第106條 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係專履行債務者,不在此限。
1.自己代理:指代理人為本人(被代理人)與自己(代理人)的法律行為
ex:代理人將自己房屋出租於本人。
2.雙方代理(重複代理):代理人既為本人(被代理人)又為第三人的代理人,而為雙方間的代理行為。
ex:代理人乙代理本人甲出賣一本書,同時又代理第三人丙買受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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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6588
民法
第106條
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但其法律行為,係專屬行債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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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8480
自己代理→甲自己(代理人)代理甲自己(被代理人)
雙方代理→甲代理乙(被代理人)又代理丙(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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