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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 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902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 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24902

年份:104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34 合議裁判案件之評議時,各法官陳述意見之次序為何?
(A)由審判長決定其次序
(B)不分次序,各自發言
(C)以受命法官為先,陪席法官次之,遞至審判長為終
(D)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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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63439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法院組織法修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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