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關於刑法之幫助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幫助他人實行犯罪,需他人知幫助之情
(B)幫助行為包括了物理上與精神上之助力
(C)對犯罪之事後幫助,並不會構成幫助犯
(D)對犯罪之幫助,必須對犯罪具有效助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43), B(249), C(1720), D(248), E(0) #1782890

詳解 (共 10 筆)

#2760901

74年度台上字第6362號 

刑法上之幫助犯正犯實施前之事前幫助及正犯實行時之事中幫助對於犯罪後之幫助除法律特別有規定外,應不成立幫助犯

71年度台上字第843號 

刑法上所謂幫助犯者,係指於他人實施犯罪之前或犯罪之際,予以助力,使之易於實施或完成犯罪行為之謂,故以「事先幫助」及「事中幫助」為限,若於他人犯罪行為完成後,予以助力,即學說上所謂事後幫助除法律別有處罰規定外不成立幫助犯

---

下列關於幫助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事後之幫助,並不成立幫助犯 

(B)幫助行為須對於正犯之犯罪,具有影響力 

(C)對於預備犯之幫助亦可成立幫助犯

(D)片面之幫助亦可成立幫助犯 

鐵路高員級◆法學知識- 102 年 - 102年一般警察人員三等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413

答案:C

382
0
#3098262

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82
0
#2751306
(A)幫助他人實行犯罪,需他人知幫助之情...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2
2
#3131816

相關考題

C

關於幫助犯之敘述,下列何者與我國刑法的規定不符? 
(A)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受幫助之他人雖不知幫助之情,仍得成立幫助犯 
(B)受幫助之正犯著手實行後,幫助犯始得加以處罰 
(C)幫助犯按正犯之刑處罰之 
(D)心理幫助行為(例如以言詞對正犯於著手實行時加以助勢、鼓舞)亦得成立幫助犯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reponse.php?id=40616347#ixzz5ag9V8kfZ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受幫助之他人雖不知幫助之情,仍得成立幫助犯
這會不會很像那種:幫別人托運行李,結果裡面是毒品,雖不知情,但仍然有罪



27
1
#3436074

(D) 選項並非「片面幫助」而是「幫助未遂」。對犯罪之幫助,必須對犯罪具有效助力 ,才能成立幫助犯。如果對犯罪沒有助力,那就是幫助未遂(或稱無效幫助),因為沒有危害性,故不能成立幫助犯。

片面幫助:

指的是刑法30條1項後段「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縱使正犯不知道幫助犯的幫助行為的存在,也不影響幫助犯的成立。

幫助未遂:

1. 有兩種類型:① 幫助行為尚未完成;② 未能達到幫助效果
2. 由於此等幫助未遂行為,對於正犯之著手實行行為或其結果之發生,沒有任何助益作用,因此實務見解認為缺乏危害性,不成立幫助犯(96年度台上字3759號判決)。

20
0
#3942119

文章參考來源:

幫助犯之判斷標準及其在實務上之相關問題(上);孫啟強(高雄高分院法官);

司法周刊2 版,民國107123

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20180223-1889-2.pdf

何謂幫助犯?

依刑法第 30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 為者,為幫助犯。」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有四:

一、被幫助人

(一)被幫助人須實現「故意」之「不法構成要件行為」,即被幫助人之行為

      須具備故意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及違法性。

(二)被幫助人須「特定或得特定之人」,且被幫助人須已經成立犯罪

      (即已著手),始有檢驗行為人是否成立幫助犯之餘地。

二、幫助人須有「幫助行為」

(一)凡對於正犯之犯罪行為予以物質(有形)或精神(心理)之助力,(B

      使正犯得以或易於實現犯罪構成要件,或使正犯之行為造成更大之損害者

     ,均屬之。

(二)幫助犯須有幫助犯意,若被幫助人原無犯意,行為人可能成立教唆犯。

(三)通說 認為幫助行為,可以不作為方式為之。

      但限於幫助者,具有保證人義務始足當之。

(四)幫助行為,必須於事前或事中介入,

   1  必須是既遂或實行行為終了前介入。

   2  事後(既遂或實行行為終了後)始介入,不能成立事後幫助犯,

      惟仍可能成立其他罪名(例如贓物罪)。

三、幫助行為與正犯之實行行為間,須具有「因果關係」

(一)若正犯未使用幫助者之工具,亦稱為「未遂幫助」。

   1  通說認為此屬刑罰不處罰行為。

   2  幫助犯採「從屬性之惹起理論」

      幫助犯所以須處罰,乃因其透過正犯之犯罪行為而惹起法益之侵害

      (間接侵害法益)。

(二)必須幫助行為與正犯之實行行為之間,須具有因果關係,始能成立幫助犯。

四、幫助人須有「幫助故意」

(一)幫助故意須具備雙重內涵,

   1  即須對幫助行為具有認識、意欲(又稱「共犯故意」、「幫助故意」)

   2  且須具備使正犯實現不法構成要件既遂之認識、意欲(又稱「構成要件故

      意」、「幫助既遂故意」)。

(二)若無使正犯行為達成既遂之真意,既無侵害法益之意思,自不成立幫助犯。

 

A)刑法第30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C)幫助犯的定義

74年度台上字第6362

刑法上之幫助犯,僅有正犯實施前之事前幫助及正犯實行時之事中幫助,

對於犯罪後之幫助,除法律特別有規定外,應不成立幫助犯。

71年度台上字第843

刑法上所謂幫助犯者,係指於他人實施犯罪之前或犯罪之際,予以助力,使之易

於實施或完成犯罪行為之謂,故以「事先幫助」及「事中幫助」為限,

若於他人犯罪行為完成後,予以助力,即學說上所謂「事後幫助」,除法律別有

處罰規定外,不成立幫助犯。

D)對犯罪之幫助,必須對犯罪具有效助力,才能成立幫助犯。

若對犯罪沒有助力,那就是幫助未遂(或稱無效幫助),因為沒有危害性,不能成立幫助犯。

幫助未遂:

1. 有兩種類型:① 幫助行為尚未完成;② 未能達到幫助效果

2. 幫助未遂行為,對正犯之著手實行行為或其結果之發生,沒有任何助益作用,

   因此實務見解認為缺乏危害性,不成立幫助犯(96年度台上字3759號判決)。

15
0
#2841650
補充考題 下列關於幫助犯之敘述,何者錯...
(共 48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2769838
這題難度 應該沒到非常困難吧A選項明顯錯...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2
#3373179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
(共 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3216459
該行為人要有犯罪幫助的知與欲。回樓上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834744
未解鎖
刑法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
(共 8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2297908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5742819
未解鎖
第 30 條 1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
(共 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