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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從業人員招募甄選_行政管理、身心障礙-會計專員(二職等) :會計審計法規#116893 |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會計審計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從業人員招募甄選_行政管理、身心障礙-會計專員(二職等) :會計審計法規#116893

年份:112年

科目:國營事業◆1.政府採購法規 2.會計審計法規

34. 依審計法第 20 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各機關不負責答復之處分案件,或對答復認為不當時,得由審計部呈請下列那一機關核辦?
(A)監察院
(B)行政院
(C)司法院
(D)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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