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2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甲級:22000 職業安全管理#123628
年份:113年
科目:技檢◆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34. 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規定,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設置,有關結構空間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其桁架之人行道與建築物之水平支撐、樑、橫樑、配管、其他起重機或其他設備之置於該人行道之上方者,其間隔應在 1.8 公尺以上
(B)固定式起重機之駕駛室(台)之端邊與通往該駕駛室(台)之人行道端邊,或起重機桁架之人行道端邊與通往該人行道端邊之間隔,應在 0.3公尺以下
(C)走行固定式起重機或旋轉固定式起重機與建築物間設置之人行道寬度,應在 0.6 公尺以上
(D)除不具有起重機桁架及未於起重機桁架上設置人行道者外,凡設置於建築物內之走行固定式起重機,其最高部(集電裝置除外)與建築物之水平支撐、樑、橫樑、配管、其他起重機或其他設備之置於該走行起重機上方者,其間隔應在 0.3 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