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2年 - 102-2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第二節#124806
年份:102年
科目:債券人員◆債券市場理論與實務(含債券法規)
34.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持有其他公司股票作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案件,申報時擔保品價值不得低於原訂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本息之多少比例?(A)100% (B)120% (C)150% (D)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