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購買人身保險契約,依據民國 109 年 6 月公布修正的保險法第 107 條
現行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 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並無喪葬費用 給付,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②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 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時始生效力 ③被保險人投保之傷害保險契約,身故時未滿 15 足歲,則其所投保之傷害保險將給付喪葬費用 ④被保險人投保之傷害保險契約,身故時未滿 15 足歲,則其所投保之傷害保險無保險給付,保 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