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24432
年份:10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35 甲向張三借款 30 萬元,張三要求甲應簽發一紙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金額 30 萬元之本票作為債
務擔保之用,且為加強擔保效果,並要求甲找乙擔任該票之共同發票人,找丙為甲擔任該票上保證
人。甲於債務到期卻未清償,張三遂持該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試問法院對甲、乙、丙
是否均得以裁定為之?
(A)對甲、乙、丙均得以裁定為之
(B)對甲、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丙不可
(C)對甲、丙均得以裁定為之,對乙不可
(D)僅得對甲以裁定為之,對乙、丙不可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執票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得對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