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5.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有關《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11 款警消人員獎懲累積
達二大過免職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系爭規定係為對於違紀已達法定免職標準之警察及時予以汰除,具有追求重要公益之
目的
(B)系爭規定與一般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於累積達二大過後,仍有可能於
年終考績前將功抵過,形成不合理差別待遇
(C)系爭規定所採差別待遇與目的之達成間有實質關聯,與《憲法》保障人民平等服公職
權之意旨,尚無牴觸
(D)系爭規定性質上為懲戒,卻由行政機關為之,違反《憲法》第 77 條懲戒權應由司法院
掌理之要求
(E)系爭規定未限制獎懲之原因事實,須以同一考績年度中所發生者為限,有違《憲法》
保障人民平等服公職權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XB)系爭規定與一般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