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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國稅法規概要#108732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身心障礙:國稅法規概要#108732

年份:111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35.甲公司之總機構位於我國境內,其 110 年度國內稅前所得額為 2,000 萬元。乙公司為甲在美國之分 公司,稅前所得為 1,000 萬元,美國分公司已納所得稅 250 萬元。請問甲公司之國外已納稅額中實際可扣 抵之稅額為多少?
(A) 0 元
(B) 170 萬元
(C) 200 萬元
(D) 2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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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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