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直轄市法規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課處罰鍰,其
金額上限為何?
(A)新臺幣10萬元
(B)新臺幣7萬元
(C)新臺幣5萬元
(D)新臺幣3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99), B(170), C(425), D(257), E(0) #2916907
統計: A(4399), B(170), C(425), D(257), E(0) #2916907
詳解 (共 4 筆)
#5686148
ㅤㅤ
2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3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ㅤㅤ
1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