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有關掛號收件回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寄件人交寄各類郵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
(B)須填附郵局製備之回執
(C)請收件人簽章退還,可作為郵件收受之憑據
(D)由投遞郵局在其上註明業經妥投者,視同收件人所具之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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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02), B(1558), C(1049), D(1212), E(0) #1962581
統計: A(3102), B(1558), C(1049), D(1212), E(0) #1962581
詳解 (共 9 筆)
#6376389
第 28 條
郵件於封面上註明「掛號」字樣,交付資費,由郵局或受中華郵政公司委託之人收寄,並編號登記及掣給執據者,為掛號郵件。包裹、快捷及代收貨款等郵件,亦屬掛號郵件。
寄件人交寄掛號郵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回執,請收件人簽章退還,作為郵件收受之憑據。
前項收件回執,由投遞郵局在其上註明業經妥投,視同收件人所具之回執
寄件人交寄掛號郵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回執,請收件人簽章退還,作為郵件收受之憑據。
前項收件回執,由投遞郵局在其上註明業經妥投,視同收件人所具之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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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8883
以前的題目都好恐怖,我們又不是機器人一個字一個字去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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