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關於僅知原則(Need to Know)、最小權限原則(Principle of
Least Privilege)、僅用原則(Need to Use)的描述,下列何
者最「不」適切?
(A) 僅知原則強調只有當成員需要特定資訊來完成其職
務時,才應該給予存取該資訊的權限
(B) 最小權限原則要求給予成員執行其工作所需的最少
權限
(C) 僅用原則指出應該限制成員對系統資源的存取,以
防止資訊洩漏和不當使用
(D) 僅知原則、僅用原則及最小權限原則也可應用在資
料加密之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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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4), B(115), C(157), D(945), E(0) #3246570
統計: A(314), B(115), C(157), D(945), E(0) #3246570
詳解 (共 3 筆)
#7046758
- 知原則(Need-to-Know):可應用於加密 → 正確(例如:只有需要知道的人才能取得解密金鑰)。
- 最小權限原則(Least Privilege):可應用於加密 → 正確(例如:金鑰管理系統只給最小必要權限)。
- 僅用原則(Need-to-Use):不能直接作為「資料加密」的理論基礎。
關鍵錯誤:「資料加密」的理論基礎是機密性(Confidentiality),依賴的是金鑰管理與存取控制,而「僅用原則」是存取控制的執行策略,並非加密機制的理論基礎。
- 加密的理論基礎是密碼學演算法(如 AES、RSA)與金鑰生命週期管理。
- 「僅用原則」是使用階段的存取限制,屬於操作層面政策,不是加密的理論基礎。
→ 因此,(D) 將「僅用原則」與「資料加密之理論基礎」畫上等號,是概念上的嚴重混淆,屬最不適切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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