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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61255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61255

年份:106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36 下列何者情形,不是實任法官可免職之事由?
(A)因犯內亂、外患罪受判決確定者
(B)受監護之宣告者
(C)因犯故意瀆職罪受判決確定者
(D)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且有損法官尊嚴,不論是否宣告緩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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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實任法官非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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