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據民國 104 年新修正之行政程序法,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
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
(B)受益人應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C)行政機關依規定請求返還時,應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
(D)行政機關作成請求返還之行政處分時,應同時移送行政執行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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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127條 授予利益之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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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 第 127 條 授予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