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股票上市公司陳董事長將股票交付信託業,辦理委託人保留運用決定權之有價證券信託時,有關其股權之申報,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陳董事長應依證交法規定辦理股票轉讓事前申報
(B)交付信託之股份嗣後有變動時,陳董事長仍須依證交法規定,辦理股權申報
(C)陳董事長於轉讓次月五日依證交法規定向公司申報上月份持股異動時,得僅申報為自有持股減少
(D)陳董事長交付信託之股份,於依證交法規定計算全體董事或監察人所持有記名股票之最低持股數時,得予以計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5), B(171), C(2382), D(432), E(0) #1575368
統計: A(165), B(171), C(2382), D(432), E(0) #1575368
詳解 (共 3 筆)
#3235686
內部人於轉讓之次月五日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向所屬公n 開發行公司申報上月份持股異動時,經向該發行公司提示信託契n 約證明係屬受託人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得僅申報n 為自有持股減少,對於內部人仍保留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內部人n 應於申報自有持股減少時,同時申報該信託移轉股份為「保留運n 用決定權之交付信託股份」。
2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