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係屬採購法所稱監辦之範疇?
(A)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B)商業條款之審查
(C)廠商規格之審查
(D)底價訂定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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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5), B(21), C(22), D(55), E(0) #2917058

詳解 (共 5 筆)

#5620649
採購法細則 第 11 條 1 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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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6793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監辦人員會同監辦採購,應實地監視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是否符合本法規定之程序。但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前項會同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條款、底價訂定、決標條件及驗收方法等採購之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但監辦人員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仍得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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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190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11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稱監辦,指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是否符合本法規定之程序。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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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573
監辦不包含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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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752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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