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關於商業會計法規定之會計憑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會計憑證可分為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
(B)商業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之統一發票為商業會計法規定之會計憑證
(C)記帳憑證之內容應包括商業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號碼、會計項目名稱、摘要及金額,並經 相關人員簽名或蓋章
(D)記帳憑證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不得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 B(59), C(24), D(1044), E(0) #3025391
統計: A(10), B(59), C(24), D(1044), E(0) #3025391
詳解 (共 2 筆)
#5690130
商業登記法 第35條
記帳憑證及會計帳簿,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
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