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一般鋼構工程之銲接程序區分成已認可之銲接程序及實作銲接程序兩類。實作銲接程序須於施工前完成銲接程序試驗,下列何者不包含於其內容中?
(A)銲條材質
(B)母材材質
(C)構件數量
(D)開槽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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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 B(147), C(1847), D(451), E(0) #3047721

詳解 (共 1 筆)

#5696804
施工前電銲作業人員應先完成銲接程序試驗,包括電銲設備的電流及電壓之設定、電銲方法(如手銲或自動電銲)之選用、銲條種類、銲條材質、銲條直徑大小、母材材質、母材厚度、開槽角度、開槽根距、開槽間隙、銲道層數、銲接速度、層間溫度、預熱溫度、後熱延時及其他銲接條件等,並於試驗合格後製訂銲接程序報告書作為施工依據,各種條件未經正式驗證不得任意調整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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