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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試題:刑事訴訟法#119587 | 科目:(甄試)警大◆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試題:刑事訴訟法#119587

年份:113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事訴訟法

37.(續上題)甲僅對丙提出告訴,則:
(A) 因為告訴不可分,效力及於乙
(B) 因為不告不理,效力不及於乙
(C) 因甲只對丙提出告訴, 效力不及於乙
(D) 不管甲有無告訴,檢察官本得不待告訴而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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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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