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西方美學史中把「美」定義為「客觀化了的快感」,又主張「美」分為材料美、形式
美、表現美的為下列哪位美學家?
(A)桑塔耶那(George Santayana)
(B)康德(I. Kant)
(C)克羅齊(Benedetto Croce)
(D)克萊夫‧貝爾(Clive Bell)
統計: A(453), B(174), C(156), D(59), E(0) #1331869
詳解 (共 2 筆)
西裔美籍美學家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以1896年出版的「美感」(The Sense of Beauty)奠定其美學地位,認為美是客觀化的快感,桑塔亞那在「美感」一書中,將美的元素分為三種:素材 (materials)、形式(forms)、表現(expression),桑提亞那認為美是一種價值,客體的審美效果恒在於觀賞者所存在意識之整個情緒價值,藉向外投射將價值歸於客體,此一投射即為美的客觀性之根據。價值可能在客體本身藉以被感知的過程中,我們就有了感覺與形式的美;價值可能起於其他為這客體之感知所引發的各種觀念之最初形成,而有了表現的美。
喬治·桑塔亞納
西班牙著名自然主義哲學家、美學家,美國美學的開創者,同時還是著名的詩人與文學批評家。早年就讀於哈佛大學,後任該校哲學教授,在二十幾年的哈佛執教生涯中,桑塔亞納成了一位廣受尊敬的教授,其弟子包括詩人艾略特(T. S. Elliot)、政論家沃爾特·李普曼以及最高法院大法官弗蘭克福特等人。
半個多世紀前,一群閒極無聊的哈佛畢業生籌建了所謂「美國君主黨」,當被問及誰是其心中君主的不二人選時,異口同聲的答案竟是他們的哈佛校友、長期寓居英美的西班牙人喬治·桑塔亞納(George Santayana,1863-1952)!
柏拉圖「哲學王」故事的這一20世紀版本雖然語近戲謔,但確實反映出桑塔亞納在當時西方學子心目中舉足輕重的地位。他以哲學家、美學家、詩人、小說家或文學與文化批評家等多種面貌見稱於世。他曾獲得過世界性的聲譽,上過《時代》雜誌的封面。其自傳體著作三部曲之一的《人與地》(有人認為該書取得了與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葉芝的《回憶錄》以及《亨利·亞當斯的教育》相仿的成就)及小說《最後的清教徒》在美國一度是洛陽紙貴的暢銷書。《時代》雜誌在其去世後發表的紀念文章中將其與伯特蘭·羅素以及克羅齊並稱為「西方三位最具智慧的老人」。我國文豪錢鍾書先生早在1933年即已將桑塔亞納歸入「五位近代最有智慧的人」之列。
作為自然主義的美學家,桑塔亞納的美學思想體現了西方美學在二十世紀前後的某種過渡性。一方面,他仍然注意到美的本質等美學的形而上問題,嚴肅地討論了美的定義問題,並得出了自己的見解,這和其他一些二十世紀的西方美學家如後來新自然主義美學家托馬斯·門羅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另方面,桑塔亞納又從自然主義的特定立場出發,大量地、具體地、詳盡地、有時是相當蕪雜甚至矛盾地闡釋了審美與藝術的方方面面的重要問題。他的學術思想,無論是研究方法還是具體觀點對於我們無疑都具有重要的啟發和開示意義。
主要著作有《美感》、《詩與宗教的闡釋》、《理性生活》、《三位哲學詩人:盧克萊修、但丁與歌德》、《懷疑論與動物信仰》、《存在領域》、自傳體《人與地》等。
對人類審美的看法
桑塔耶納認為,探討美的本質問題的美的哲學是一種價值學說,因此,「美學是研究『價值感覺』的學說」。為了說明這點,他將道德價值與審美價值做了對比,他認為兩種價值「區別的第一個因素是,審美判斷主要是積極的,也就是說,它是對好的方面的感受,而道德判斷主要地而且基本上是消極的,亦即是對壞方面的感知。
區別的另一因素是:在審美感受中,我們的判斷必然是內在的,是根據直接經驗的性質,而決不是有意識地根據對象實用的觀念;反之,道德價值的判斷,如果是積極性的話,則往往根據它可能涉及的實利意識。」
桑塔亞納指出,所有價值從某方面說都是審美價值,只有審美價值才給人類帶來幸福,真和善到了超越功利的境界時,就變成了美。他在《美感》一書中寫道:「假如我們試圖從人生中消除一切苦難,像世俗有時想像的那樣,我們將會發現,構成純粹幸福的東西除審美快感以外幾乎所剩無幾。感情和慾望的滿足,是我們人間幸福的主要寄託,它們本身就帶有一種美感的色彩,……當真理再無其它實際的用途時,真理就宛若一片風景。」
在價值學說方面,桑塔亞納走向了一種泛審美主義,並將人生的最高價值歸結為審美價值。這種看法自有審美文化學方面的積極意義,並且有人性情感本體論的依據。但有批評家認為,他的理論和學說未免失之簡單化,並且他對審美價值與道德價值等價值的區分,存在有尚未解析的矛盾之處,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學術的嚴謹性與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