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9500 就業服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1: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理事項 351-400#130344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379.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者,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25 條第 1 項規定,雙方 當事人得共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哪一項程序處理之? (A)和 解 (B)仲裁 (C)裁決 (D)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