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8年 - 108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_契約服務員:監理專業常識測驗(含公文常識)#124912
年份:108年
科目: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38、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公路主管機關得應受害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檢具警察機關相關證明文件之申請,自交通事故發生日起,___暫不予核准屬該業者登記名義全部或部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但受害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已向法院聲請假扣 押、假處分獲准者,不在此限。(A)二個月(B)三個月(C)六個月(D)一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