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張先生依所加入的某縣政府附設仁愛之家指示進行老人志願服務工作,被發現不但經常占用該仁愛之家一位院民陳伯伯自備的按摩床,且不小心毀壞該按摩床,請問由誰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A)該縣政府之主管單位
(B)該仁愛之家
(C)張先生本人
(D)陳伯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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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616), C(209), D(7), E(0) #158595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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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法22條

志工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指示進行志願服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
他人權利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之有求
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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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1420
根據志願服務法第六章志願服務之法律責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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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569
key word 運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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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64
難到不是個人造孽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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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490

志工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之有求償權。 這題不算有過失嗎?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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