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下列何者非屬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
(A)工業區之開發
(B)新社區之開發
(C)高爾夫球場之擴建
(D)非營利為目的之家畜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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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1), C(2), D(3), E(0) #3496716

詳解 (共 2 筆)

#7308403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非營利為目的之家畜飼養

這題考查的是《飲用水管理條例》中對於「水源保護區」內行為限制的具體規定。根據該條例第 5 條,為了確保飲用水水源的安全,在保護區或取水口一定距離內,禁止任何可能污染水質的行為。

選項解析與法律依據

根據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5 條第 1 項,在保護區內禁止的行為包括:

  • (A) 敘述屬於禁止行為: 第 4 款明定禁止「工業區之開發」。

  • (B) 敘述屬於禁止行為: 第 5 款明定禁止「新社區之開發」。

  • (C) 敘述屬於禁止行為: 第 6 款明定禁止「高爾夫球場之開發、翻修或擴建」。

為什麼 (D) 不屬於禁止行為?

  • 根據該條第 2 款規定,禁止的是「營利性之家畜、家禽飼養」。

  • 法律的初衷是限制大規模、具產業規模的畜牧活動(因其產生的大量廢水會造成嚴重污染),而**「非營利為目的」**(如自家少量飼養)並不在該條例明確禁止的清單中。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行為一覽

為了方便應考,以下整理第 5 條規定的主要禁止項目:

  1. 直接污染:非法棄置垃圾、汙泥、廢油、化學物品等。

  2. 農業畜牧:營利性家畜/家禽飼養、農藥/化肥之不當使用。

  3. 土地開發:工業區、新社區之開發。

  4. 休閒娛樂:高爾夫球場之開發或擴建。

  5. 其他:採礦、土石採取、公墓設置等。

? 考試必記:營利 vs. 非營利

在環境保護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或本法)中,針對畜牧業的管制通常設有「規模」或「目的」的門檻。只要看到**「非營利」「家庭自用」**且未達公告規模,通常會是法律禁止行為中的「例外」或「非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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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飲用水管理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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