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持有人,每一年度中至少有335日,合計應達50人以上,每一自然人、法人、基金及 信託契約視為同一人,其目的主要為下列何者?
(A)確保租稅優惠由少數特定人享有
(B)使不動產證券化商品成為多數人之投資工具
(C)鼓勵投資人進行短線操作
(D)沒有特殊意義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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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1), B(1438), C(47), D(54), E(0) #284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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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7555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最初原則就是讓多數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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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833975
未解鎖
所謂「不動產證券化」,就是將一個或數個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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