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乙、丙、丁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下列有關分管契約之敘述何者有誤?
(A)經登記之分管契約,可以對抗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B)分管契約為債權契約
(C)分管契約成立後,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時,任何共有人均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
(D)分管契約乃約定特定部分之共有物專歸特定共有人所有,故其成立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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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民法 第820條 1.共有物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