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據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之規定,警勤區訪查之任務目的為何?
(A)社會治安調查
(B)查察奸宄、防止危害
(C)受理報告、解釋疑難
(D)整理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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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3), B(129), C(12), D(6), E(0) #2431923

詳解 (共 2 筆)

#4213611
口訣:安罪民→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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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060

警察勤務條例

第11條(警察勤務之方式)


  •   警察勤務方式如下:
      一、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A)犯罪預防為民服務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其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B)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C)受理報告解釋疑難(D)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A勤區訪查B巡邏CD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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