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某甲公司於網路銷售產品,其中定價2,000元之藍芽耳機因職員乙一時疏失誤打為200元,引 來丙下單購買,請問甲公司可否依民法第88條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A)屬於內容錯誤,甲公司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
(B)屬於表示行為錯誤,甲公司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
(C)職員乙因過失誤打價金,甲公司無法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D)誤打價金於網路為職員乙之過失,與公司無關,甲公司可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員工),關於債之...
未解鎖
民法 第88條 1.意思表示之內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