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阿呆(男)、阿秀(女)於民國 104 年 1 月 11 日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阿呆、
阿秀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阿呆、阿秀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
登記
(B) 阿呆、阿秀之一方,如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婚姻無效
(C)阿呆、
阿秀如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結婚後 3 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D) 阿呆、阿秀之
一方,如於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 1 年者,不
得請求撤銷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A)民法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