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關模板回撐(再撐)之敘述,依內政部營建署之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柱、 牆、及梁之不做支撐側模的模板最少拆 模時間,下列何者正確?
(A) 使用回撐不需要事先規劃。
(B) 回撐應於拆模後儘速進行,並應在當日完
(C) 要先拆除所有支撐後再回撐。
(D) 回撐越密越好。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1570), C(53), D(40), E(0) #3236712
統計: A(11), B(1570), C(53), D(40), E(0) #3236712
詳解 (共 1 筆)
#6634205
2.7.3 模板回撐
所謂回撐乃將模板支撐拆除取下模板後,再加上支撐以保護結構體避免
承受超過之應力,並預防樓版下塌。通常有兩種情況運用:其一為使模板加
速再用,於混凝土較低強度時即予拆模而予回撐,其原則為拆除模板及回撐
所謂回撐乃將模板支撐拆除取下模板後,再加上支撐以保護結構體避免
承受超過之應力,並預防樓版下塌。通常有兩種情況運用:其一為使模板加
速再用,於混凝土較低強度時即予拆模而予回撐,其原則為拆除模板及回撐
過程不得使構材混凝土承受之應力超過其當時所具之強度,以加速施工進
度;另一為因施工進度快速或施工載重很大,為分散施工載重,其規定如下:
1. 如須使用回撐時,其施行程序須事先計劃並報請核可。
2. 於回撐作業進行時,拆換模板部位之上頂不得承受施工載重。回撐
後,梁、版、柱或其他結構構件承受靜載重與施工載重之和不得超過該
構件當時之安全承載量。該安全承載量應依監造者所許可之當時混凝土
強度計算。
3. 任何回撐均須撐緊以承受其所需承擔之載重;但亦不得過緊以致構
造物承受過量之應力。
4. 因早期拆模回撐時,應局部逐次拆模,不得同時拆除所有支撐後再
逐次回撐。
5. 回撐應於拆模後儘速進行,並應在當日完成。
6. 回撐應維持至所支承構材之混凝土強度達足以承受所受載重後方可
拆除。
7. 樓板上須承受上層新澆置混凝土之模板支撐時,其下須有回撐或保
留原模板支撐。回撐之支撐需能承受預期載重且不少於上層支撐承載能
力之一半。除經許可外,回撐須對準上層支撐。
8. 多層建築物之回撐應適當延伸至各樓層,以傳遞分散新澆置混凝土
與模板之重量及施工載重,使承受支撐之各樓版不致超過其安全載重。
度;另一為因施工進度快速或施工載重很大,為分散施工載重,其規定如下:
1. 如須使用回撐時,其施行程序須事先計劃並報請核可。
2. 於回撐作業進行時,拆換模板部位之上頂不得承受施工載重。回撐
後,梁、版、柱或其他結構構件承受靜載重與施工載重之和不得超過該
構件當時之安全承載量。該安全承載量應依監造者所許可之當時混凝土
強度計算。
3. 任何回撐均須撐緊以承受其所需承擔之載重;但亦不得過緊以致構
造物承受過量之應力。
4. 因早期拆模回撐時,應局部逐次拆模,不得同時拆除所有支撐後再
逐次回撐。
5. 回撐應於拆模後儘速進行,並應在當日完成。
6. 回撐應維持至所支承構材之混凝土強度達足以承受所受載重後方可
拆除。
7. 樓板上須承受上層新澆置混凝土之模板支撐時,其下須有回撐或保
留原模板支撐。回撐之支撐需能承受預期載重且不少於上層支撐承載能
力之一半。除經許可外,回撐須對準上層支撐。
8. 多層建築物之回撐應適當延伸至各樓層,以傳遞分散新澆置混凝土
與模板之重量及施工載重,使承受支撐之各樓版不致超過其安全載重。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