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關於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對非原住民租用原住民保留地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該辦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非原住民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繼續自耕或自用者,得 繼續承租
(B)該辦法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因都市計畫新訂、變更或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之已出租耕 作、造林土地於續訂租約時,其續租面積每戶不得超過 0.01 公頃
(C)該辦法第 28 條第 3 項規定,非原住民在轄有原住民保留地之鄉(鎮、市、區)內設有戶籍者,得 租用該鄉(鎮、市、區)內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作為自住房屋基地,其面積每戶不得 超過 0.03 公頃
(D)該辦法第 29 條規定,依前條租用之原住民保留地,不得轉租或由他人受讓其權利,且違反者應終 止租約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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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題目解析 本題針對原住民保留地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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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28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