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銀行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之授信資產,除將屬正常之授信資產列為第一類外,其餘不良之授信 資產,應按債權之擔保情形及逾期時間之長短予以評估,分別列為第二~五類,有關分類說明,下列何者 錯誤?
(A)第二類應予注意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或足額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一 個月至三個月者
(B)第三類可望收回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三個月至六個 月者
(C)第四類收回困難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六個月至十二 個月者
(D)第五類收回無望者:指授信資產經評估已無擔保部分,且授信戶積欠本金或利息超過清償期十二個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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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 B(6), C(5), D(7), E(0) #322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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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1539
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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