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國內特殊教育深受美國特殊教育思潮影響,下列法案的描述,何者錯誤?
(A)1975年94-142公法保障各類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並將普通教育教師納為IEP小組的成員。
(B)1997年IDEA修正案對身心障礙的觀念由handicap轉為disability,亦將身心障礙學生納入州政府與地方學區的評估方案。
(C)NCLB法案要求全國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各州政府辦理的閱讀和數學評量,致使他科的教學時數受到壓縮。
(D)ESSA法案規定多數身心障礙學生仍要參加和一般生相同的測驗,僅嚴重認知障礙的身心障礙學生可以接受替代性評量。
統計: A(573), B(88), C(585), D(461), E(0) #2332938
詳解 (共 10 筆)
94-142公法,於1975年通過。
1.精神:FAPE(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保障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2.服務年齡:3—21 歲。
3.六大主張(原則):
(1)確保所有身心障礙兒童皆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2)非歧視的評量(Nondiscriminatory Assessment):保障學生可以接受公平的評量,不會因為其語言、種族而對其評量結果有不良影響,進而造成錯誤的鑑定、分類、安置而接受步合適的教育。
(3)最少限制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以就讀普通班為原則,並適時給於輔具的協助。
(4)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是實現適性教育的手段,也是本法的重點。
(5)父母參與(Parental Involvement):確保父母再身心障礙兒童受教過程中各項權益。
(6)法律保障程序(Due Process):父母享有學生教育決定過程中的權利(如被告知權、同意權、參與權、決定權等),以確保過程的公平性。
(A)將普通教育教師納為IEP小組的成員的是1997年IDEA的修正案
相關文獻: (在48頁處有詳細說明)
(A)1975年94-142公法保障各類身心障礙兒童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並將普通教育教師納為IEP小組的成員
應該是1997年IDEA修正案,(105-17公法)將普通教育教師納為IEP小組的成員
IDEIA&AAIDD

下面為修改自美國教育部所公布的NCLB與ESSA兩法案的比較表(原表還有一欄為兩黨共識法案)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16):
| NCLB | ESSA |
大學與職涯準備就緒標準 |
| * |
每年全州學生學習施測 | * | * |
創新的地方評估 |
| * |
學生表現目標及學校評分 | * 不切實際,而且只基於聯邦政府的測驗結果 | * 由州政府主導,而且使用多元評量 |
績效評估、介入及支持有困難的學校 | * 無彈性的單一績效評估以及介入方式 | * 由州政府發展出評估工具,而且對最後5%的學校、次類別落後的學校以及輟學率高的高中提供支持性介入。 對表現最差的學校提供經費 |
對教師及校長的評估以及支持─包括對學生學習的支持與觀察 |
| * |
評估有競爭力的方案以及獎勵高需求學校中績效好的老師(本於學生的學習) | * | * |
包括幼稚園前的學前教育 |
| * |
創新以及建立實證的有競爭力方案 |
| * |
以有競爭力的方案代替特許學校 |
| * |
當然,對特教人來說,最關心的是ESSA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有什麼影響呢?下面概略的列出幾個重點:
ü NCLB規定所有的學生都要參加測驗,在ESSA法案之下,絕大多數的身心障礙學生仍要參加和一般學生相同的測驗,但是新法明訂有一成的身心障礙學生可以接受替代性評量,這一成的學生為嚴重認知障礙的學生。但是新法也規定州政府不能自行發展替代性評量。
ü 在新法中,聯邦政府將發展一個全方位的中心以服務高風險而沒有達到足夠讀寫能力的障礙學生──例如讀寫障礙(dyslexia)。這個中心同時將為這群身心障礙學生推廣專業性的發展以及在實務上發展最佳的篩選以及教育工具。
ESSA=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
NCLB 法案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2012)
1. 各校必須達成各州每年所訂的閱讀及數學目標
2. 各州每年必須實施3~8年級學生閱讀和數學的測驗
3. 各州確保教師必須至少具備學士學位並具備合格證
4. 提供學生選擇其他公立學校與補救教學的機會
5. 要求貧困學區的學校更應施行K-3年級閱讀優先計畫
6. 強調撥款補助高貧困學區
7. 要求各州對所有的公立學校實行績效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