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經營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廠商聘用消防專技人員,依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
業規定,應於事實發生之次日起多久時間內,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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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19), C(92), D(2), E(0) #1852422
統計: A(33), B(19), C(92), D(2), E(0) #1852422
詳解 (共 1 筆)
#6596527
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認可及管理要點
內授消字第1090823172號
九、專業廠商於證書有效期限內,其消防專技人員有僱用、解聘、資遣、 離職、退休、死亡或其他異動情事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 ,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一)僱用:資格證書、執業通訊資訊表備查證明、講習或訓練證明、加 退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證明文件。 (二)解聘、資遣、離職或退休:加退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證明文件 。 (三)其他異動情事:相關證明文件。
內授消字第1090823172號
九、專業廠商於證書有效期限內,其消防專技人員有僱用、解聘、資遣、 離職、退休、死亡或其他異動情事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 ,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一)僱用:資格證書、執業通訊資訊表備查證明、講習或訓練證明、加 退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證明文件。 (二)解聘、資遣、離職或退休:加退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證明文件 。 (三)其他異動情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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