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公務員懲戒法中有關懲戒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A)移送機關對於懲戒案件,得委任所屬與辦理懲戒案件相關之業務者為代理人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若曾為該懲戒案件被付懲戒人之代理人或辯護人,則應自行迴避
(C)被付懲戒人經審判長許可者,得選任非律師為辯護人
(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審理案件時,應採公開原則
(E)以上皆正確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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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法 第 33 條移送機關於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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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40 公務員懲戒法中有關懲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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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條(審理不公開及其例外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