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有關我國行政區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憲法規定,行政區劃由省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縣執行之
(B)鄉(鎮、市)及區之新設、廢止或調整,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法規定之
(C)村(里)之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定之
(D)鄰之調整辦法,由鄉(鎮、市)定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4), B(158), C(790), D(93), E(0) #2065444

詳解 (共 1 筆)

#3586431

憲法

第 108 條

(A)下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  公用事業。

八  合作事業。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地方制度法

第 7 條

省、直轄市、縣(市)、(B)鄉(鎮、市)及區〔以下簡稱鄉(鎮、市、區)

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者,

依本法之規定。

(C)(D)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

35
0